各部门(单位):
由于机构调整、人员变动,资产使用部门(单位)和使用人员有所变化。为确保资产权责清晰,请各部门(单位)配合做好资产交接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办公台式电脑、专任教师配备的笔记本电脑随本人使用,其他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保持不变;
2.移交人员要按照资产账目清单逐项移交,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,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,如果不符,接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,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;
3.涉及变动的部门(单位)及教职工认真填写《离校、转岗人员资产转交登记表》(见附件),报校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,校产与设备管理处依据登记表进行资产账目调整;
4.未办理资产交接工作的部门(单位)视同帐目没有调整。
附件:离校、转岗人员资产转交登记表.doc 联系人:曲慧杰 联系电话:8905(内线)
校产与设备管理处
2015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