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11年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
  • 日期 : 2011-04-01    

     一、清查对象

    学院内所有的教学、教辅、行政部门。

    二、清查范围

    20101231以前入账的各类仪器设备、家具等。

    三、清查时间

    201141——2011710

    四、清查内容及日程安排

    12009年资产清查的收尾工作(41——420

    资产查清工作未完成的部门,由资产专管员组织完成条码粘贴、账物核对、使用人签字确认工作。如果有账物不符、条码不全不清等情况,请与校产处刘娜老师联系处理。

    进行到签字确认阶段的部门,由资产专管员继续组织资产使用人的签字确认。

    22010年新购资产条码粘贴、账目确认(41——420

    校产处下发2010年采购、调整的设备条码,由使用部门组织条码粘贴,要求条码粘贴在实物上,标签应粘贴在不影响使用,且方便查看、扫描的部位。账物相符,条码粘贴后,进行使用人签字确认。

    三、调整账目、变更条码(420——430

    各部门因人员变更、设备调配等原因造成资产责任人变化的,资产专管员以纸质形式详细记录变更固定资产的条码编号、责任人和变更原因等,报与校产处,更改账目、打印条码。粘贴的条码标签已脱落或不清,可随时联系重新打印。

    四、条码扫描、复查确认(510——710

    校产处与使用部门共同对所有资产进行条码扫描,数据采集,形成全院资产管理总账目。

    五、2010年前账目清理工作(41日——515)

    2010年以前“账、“物不符情况进行清理。

    一是对于本部门“有物无账”的固定资产进行统计,对部门自行采购、接受捐赠、账外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,有价的应按账面价值进行登记,无法确定其价值的,按估价登记,并说明原因或来源。二是对于“有账无物”资产进行登记和情况说明,应注明报失时间及原因,有经手人员签字、现任部门领导确认后交到校产处,校产处汇总并进行账物清查,最终拿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,最后对账目进行调整。

    在资产清查中,请各部门认真按照学院部署的时间和任务完成,发现问题、遇到难题及时与校产处联系与沟通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校产与设备管理处

            2011330